混同是导致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情况,对于混同是否属于债消灭的原因,学者们存在不同观点。一般认为,混同会引起债务人的抗辩权和权利的消灭。在保证债务中,主债权与保证债务的混同能导致保证债务的
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归于一人而成立的合同终止方式,可分为概括承受和特定承受两种原因。概括承受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合并为一人,特定承受是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承受权利义务。混同是与债权债务关
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达成的修改和补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
期待利益损失的赔偿应综合适用可预见、减损、损益相抵和过失相抵规则。但在特殊情况下,需综合其他规则,扣除不可预见的损失、非违约方扩大的损失、因违约获得的利益、非违约方过失和交易成本。
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是合同法中重要的概念,前者是由法律明确规定名称的合同,后者则没有明确的名称。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包括当事人信息、合同标的、履行期限等。赠与合同属于
合同违约金应根据损失情况约定,过高可减少,过低可增加;单位不得以派遣合同为由限制工作年限;经济补偿金应包括各项补贴,单位否认不合法。维权需及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合同附随义务包括通知、协助和保密,与主合同义务不同,可单独提出诉请履行。通知义务要及时告知相关情况,协助义务要合作处理相关事务,保密义务要保守商业秘密。违约方未履行附随义务将承担相应的
根据提供的信息,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应由合同约定的履行地或实际履行地法院所在地管辖。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也可适用一般原告就被告的规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因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和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合同撤销后的效力是自始无效的,并且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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