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投案需要满足三个条件:1.必须在犯罪以后、尚未归案之前;2.犯罪嫌疑人本人;3.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或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有关负责人投案。同时,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罪行,并接受国家审查和裁判。自首是犯罪分子的重要悔罪表现,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成立自首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自动投案。时间条件:必须在犯罪以后,尚未归案之前;主体:犯罪嫌疑人本人;投案的对象:主动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投案,主动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有关负责人投案。2.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罪行。犯罪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成立自首的核心条件。3.接受国家审查和裁判。
成立自首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成立自首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或罪犯在被追诉前,自动向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成立自首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自动投案:犯罪嫌疑人或罪犯必须是在被追诉前,自己主动来到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如果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则不能视为自动投案。
2. 如实供述:犯罪嫌疑人或罪犯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包括主要犯罪事实和全部犯罪事实。如果对自己的罪行做虚假供述,则不能视为自首。
3. 愿意接受处罚:犯罪嫌疑人或罪犯必须愿意接受司法机关的处罚,即愿意与司法机关达成刑事诉讼协议。
4. 承认罪行:犯罪嫌疑人或罪犯必须承认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包括所犯的罪和所犯的罪的情节。
5. 愿意承担责任:犯罪嫌疑人或罪犯必须愿意承担因自己的行为所导致的法律后果,即愿意接受司法机关的刑罚。
成立自首的犯罪嫌疑人或罪犯,可以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优惠。在刑事诉讼中,自首是一个重要的量刑情节,对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
自首是犯罪分子在被追诉前自动向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成立自首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国家审查和裁判、承认罪行、愿意承担责任。满足以上条件的人可以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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